陕西出台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
时间:2023-11-18 08:00 来源:陕西日报
■ 对被认定为陕西省省级广告产业园的园区,优先享受省内有关扶持及优惠政策
■ 入驻园区的广告企业及相关企业,符合省、市(区)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园区以及园区所在地政府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支持
11月9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该局印发《陕西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广告产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广告业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
《管理办法》明确,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标准、突出特色、自主创新、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园区建设应遵守国家和省上各项法律法规、产业发展政策。园区运营主体应依法经营管理园区,制定园区建设和运营情况报告等管理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园区广告业发展和监管的相关工作,促进园区广告产业快速发展。
据了解,申报陕西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园区建设符合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广告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消防、安全等方面规定和标准;园区建设和运营、管理机构主体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职责清晰、制度健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管理和运营;园区有完善的建设或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合理,发展目标明确,有明确的地理边界,包括产业集聚度明显或龙头企业集中的核心区,且核心区之外具有相当生产规模的扩展区;园区拥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功能完备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支撑体系,能够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等。
《管理办法》指出,对被认定为陕西省省级广告产业园的园区,优先享受省内有关扶持及优惠政策;入驻园区的广告企业及相关企业,符合省、市(区)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园区以及园区所在地政府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支持。